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2.学校代码:10424
3.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5.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6.就读地点: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的学生在青岛校区就读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并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和技能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考试
1.专业课考试
美术类专业、音乐学专业使用各省的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考试科目及要求按照相应省份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2.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所在省份办理报考类别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
五、录取和资格复查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我校对于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3.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我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6.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1.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2.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3.本简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政编码:266590
5.本简章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